工作组概述
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以下称ITSS)的工作组包括标准研制和标准应用推广两大类。其关系如下图所示。
标准研制工作组:
1. WG1基础标准工作组(基础标准专业组):
2. WG2咨询设计工作组(咨询设计专业组)
3. WG3集成实施工作组(集成实施专业组)
4. WG4运行维护工作组(运行维护专业组)
5. WG5服务管控工作组(服务管控专业组)
6. WG6服务外包工作组(服务外包专业组)
7. WG7监理工作组
8. WG8国际标准化工作组
9. 云计算服务专业组
标准应用推广工作组,由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(以下称ITSS分会)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。ITSS相关工作组的设立,完全符合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(国发〔2015〕的精神,是推动ITSS研制和应用的重要组织。
标准应用推广工作组:
1. 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成熟度工作组
2. 信息技术服务技术(工具)应用推广工作组
3. 信息技术服务数据中心运营管理工作组
4. 信息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组
5. 信息技术服务媒体工作组
如何申请加入已有的工作组
工作组加入对象
一、ITSS分会会员单位;
二、甲方用户;
三、相关机构;
加入说明
一、ITSS分会会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按照自愿原则,选择加入相应的工作组
二、标准研制下设的7个工作组具备ITSS分会全权成员资格方可申请加入。
三、非ITSS分会会员单位,须按ITSS分会《会员入会申请流程》向ITSS分会提出申请,经ITSS分会审批通过后,按本条第一项执行。
如何申请创立新的工作组
满足下列条件可成立新的工作组:
一、会长或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,提议组织开展的专项工作,并经执行委员会通过;
二、三名及以上副会长提议组织开展的专项工作,并经理事会通过。
WG工作组和SG工作组的成立:
ITSS分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若干工作组(WG)和研究组(SG)。工作组和研究组的组建和调整由主任委员办公会决定,并按《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机构管理细则》执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