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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流程及说明

 

ITSS[2015] 9

 

各有关单位:

为做好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评估工作,依据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分会(以下称ITSS分会)拟组织开展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评估机构的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请条件
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2、未直接从事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有关的活动;

3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;

4、行业级评估机构拥有咨询设计标准评估人员不少于5名;地方级评估机构拥有咨询设计标准评估人员不少于3名;

5、按照ISO/IEC17020《各类检查机构运作的基本准则》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;

6、设有独立的评审技术委员会,并建立了对评估结果的内部再评审机制;

7、建立了评估人员的能力评价体系和内部考核评定机制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1、《符合性评估机构申请书》;

2、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;
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;

4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

5、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;

6、评估人员名单,个人简历、身份证复印件及聘用合同等;

7、遵守公正性原则的承诺书;

8、拟执行的评估收费标准及用途说明;

9、     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请申请单位于2015年1212日前将申报材料和《符合性评估机构推荐意见表》的纸质材料提交到ITSS分会秘书处。

在申请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评估机构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联系ITSS分会秘书处。

联 系 人:刘云龙

电    话:010-68208771

电子邮件:liuyunlong@itss.cn

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