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流程及说明
ITSS[2015] 9号
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评估工作,依据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分会(以下称ITSS分会)拟组织开展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评估机构的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请条件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2、未直接从事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有关的活动;
3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;
4、行业级评估机构拥有咨询设计标准评估人员不少于5名;地方级评估机构拥有咨询设计标准评估人员不少于3名;
5、按照ISO/IEC17020《各类检查机构运作的基本准则》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;
6、设有独立的评审技术委员会,并建立了对评估结果的内部再评审机制;
7、建立了评估人员的能力评价体系和内部考核评定机制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《符合性评估机构申请书》;
2、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;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;
4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
5、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;
6、评估人员名单,个人简历、身份证复印件及聘用合同等;
7、遵守公正性原则的承诺书;
8、拟执行的评估收费标准及用途说明;
9、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。
三、相关要求
请申请单位于2015年1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和《符合性评估机构推荐意见表》的纸质材料提交到ITSS分会秘书处。
在申请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评估机构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联系ITSS分会秘书处。
联 系 人:刘云龙
电 话:010-68208771
电子邮件:liuyunlong@itss.cn
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